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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育军:加快建设高质量林草标准化体系时间:2020-05-08 加快建设高质量林草标准化体系 ——在林草标准化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司长 郝育军 (2020年4月27日)
这次来国家林草局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调研,主要是为筹备召开全国林草标准化和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研究编制“十四五”全国林草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进新时期高质量林草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一准备工作的。刚才,几位同志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讲得都很好,充分体现了研究中心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作风。在此,我代表科技司向大家长期以来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向中国林科院给予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标准已经成为与战略、规划、政策同等重要的国家治理手段,是保障社会有序运行的重要工具,是科学技术进步成果的重要体现,是提升质量引领发展的重要法宝,是国际综合实力竞争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标准化工作提升为国家战略,相继制定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颁布实施了新《标准化法》,更加有力地推进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标准化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强调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林草局张建龙局长于2018年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优化管理,提升质量,健全体系,注重应用,强化国际合作,努力用科学一流的标准引领林业和草原现代化建设。国家林草局组建后,成立了新一届林草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彭有冬副局长担任组长,连续两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标准化工作。这些重要批示和工作部署,为林草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长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林草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面对新要求,我们必须在过去奠定的坚实基础上,强化新作为,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从国家层面讲,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历经改革开放前的“起步探索期”、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的“开放发展期”、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提升期”三个发展阶段。不知道有没有人研究过我国林草标准化发展历程,这个历程可以分为几个发展阶段?可能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笼统地讲,林草标准化工作还处于一个较低发展层次的发展建设期,与当前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果把当前的发展层次界定为1.0版的话,我们现在就要努力追求实现林草标准化工作的2.0版。这个2.0版是个什么样子?我想,它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依据并服务于国家林草局肩负职责而建立的一个内容健全、高质量、科学一流的标准化体系,它有着一套比较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有一套全面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有一个健全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有一个科学专业的技术支撑体系,能够很好地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设计和建设2.0版林草标准化体系,也即如何设计和建设新时期高质量林草标准化体系?我们大家要一起来研究这个课题。我们能不能把这个体系的四梁八柱研究构建出来,把它的实际效果图描绘出来,把它的施工方案设计出来,确定一个时间表来持续推进完成?比如,林草标准化体系能否划分为理论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支撑体系等几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包括哪些内容?标准体系能不能分为生态保护修复、林草产业、林草装备分体系,每一个分体系又确实需要制定多少个具体标准?能不能用三五年时间,也就是在“十四五”结束时确保实现这个目标?只有我们把这个效果图和施工图研究清楚了,知道了工作重点是什么,关键环节在哪里,前后比较对照,才能发现空白,看到弱项,找准短板,也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把握尺度,掌握节奏,有序推进。这既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草标准化工作的中心任务。 关于如何做好林草标准化工作,我有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要树立“制定标准是为了用”的工作理念。制定标准根本是为了服务实践,既要发挥好引领作用,又要发挥好约束作用。要把“制定标准是为了用”作为我们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有用”。标准立项首先要看有没有用,严格把好这第一道关口。没用或用处不大,就不要制定。现在没用但将来有用,一般也不要制定,待将来需要时再制定。有用还要看适用性广不广,适用性不广的一般也不要制定。有用且急需的,要加快制定。要增强主动性、敏锐性,根据林草部门新职能新业态,及时研究制定或修订草原、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生态旅游等标准,我们在意识和行动上都要充分体现出这一点。二要“管用”。制定标准要符合科学、符合实际,能够解决问题,确保高质量。我们总体上讲要严控数量,减少存量,优化整合,提高质量,但不是说控制了数量,质量自然而然就提高了。数量不是定死的,不需要则少,需要则多,量体裁衣,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一切都要坚持实事求是。三要“好用”。标准要方便大家使用,一个树种从种子到用材有很多技术环节,有多个标准,太分散了就不方便使用,这类标准可以制定综合性标准。要推进标准网上全文公开,标准编制说明也要公开,能公开的一律免费公开,在2020年公开率争取达到100%。 二、要坚持“开门办标准”的重要方法。林草标准有自己的特点,一类是属于生态保护修复类的,公益性和管理性强,要坚持由业务司局作为标准的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紧紧依靠业务司局,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另一类属于林草产品类的,就要由市场来说话,让市场成为标准的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坚持“开门办标准”,就是要更好地让标准制定和实施主体参与进来。强调这个,也是想提醒大家,标准不是科技司的标准,不是标准起草者自己的标准,要反对闭门造标准,要明白标准是在为谁服务,应该由谁来制定和实施。对于生态保护修复类的标准,要继续优化标准立项机制,加强与业务司局对接,征集标准需求,凝练标准项目,解决好标准制定和实践应用脱节问题。对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利益的标准,一定要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同时要组织强化标准的实施应用,倒逼技术创新应用。对于林草产品类的标准,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不能草木丛生,良莠不分,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要根据标准的实施范围、应用程度、安全指标、社会关注度等,研究这些标准能不能分等定级,打榜排行,加大标准解读和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能知晓、好判断,以标准升级助推消费升级。要加强标准制定管理工作,目前有40%的标准立项后不能按时完成,这个比例很高,能不能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建立立项标准完成率通报机制,对完成不了或者不好的,对确实没实际需要的,做出废止、终止和结题等处理。 三、要强化“标准应用评估”的实践反馈。标准有用、管用、好用还不行,关键得应用。没有应用,就没有价值。我们认为有用、管用、好用的标准,不一定在实践中就用得广、用得好。要通过评估方式,掌握标准谁在用、用得多不多、用得好不好,为什么没有用,为什么用得不好,这样就能够形成有效的工作闭环,显著提高标准工作质量。我们制定的诸多标准中,有多少成了没有实际价值的“漂浮物”?有多少标准长时间未更新,超期服役,成了老龄化标准?有多少标准内容已与现在发展理念和规定不相一致?我们要及时彻底地给予清理,该废止就废止,该修订则修订?行业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实际应用率有多高,如何解决?标准要求5年复审一次,但复审率并不高,如何解决?一定要把标准应用评估深入开展起来,建立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扩大与社会沟通渠道,及时收集标准使用反馈信息,科学分析研判,积极采纳处理,才能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这项工作有一定难度,能不能先易后难,每年确定重点标准开展评估,把评估结果用足用好,逐步让人们更多地感受到标准在现实生产生活中的作用。 四、要贯彻“标准走出去”的战略安排。我们做标准化工作,更习惯于立足行业,着眼国内,这种情况要加以积极改变。要树立世界眼光,认真吸纳国际标准工作先进理念和做法,推动国际标准在我国的转化运用。积极参加和承办ISO等国际标准组织学术和技术会议,加强标准工作互动交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标准外文翻译出版宣传,推动中国林草标准走出去,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借鉴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竹藤技术委员会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设立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 五、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标准化工作容易被忽视和边缘化,我们要更加给予关注,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记在心头,抓在手上,落在实处。科技司要带头抓,标准质量处要全力以赴,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要大力支持。标准化工作是门专业,是门科学,要不断提高规律认识和把握能力,要有专业人才和技术团队去研究,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标准研究和审评人才队伍建设。设在中国林科院木工所的国家林草局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以及有关的创新联盟,是科技司开展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要保障经费支持,加强业务指导。要根据职能调整情况抓紧完成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范围的修订完善。加强各标委会组织建设和指导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该通报则通报,对运行不力的该调整就要及时调整。加强对各省级林草部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全国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增强标准意识,努力形成抓标准工作的共识和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