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10-68705020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市场评论 >>行业观察 >> 关于保障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的几点思考
详细内容

关于保障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的几点思考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总工程师、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会长      陶以明


  木材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重要物资,也是社会公认的四大建材之一。然而,木材消费又与森林保护和生态安全息息相关。实践证明,木材的过度采伐势必导致森林破坏,生态失衡。我国人口众多,但人均占有耕地、淡水和森林资源量等都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木材需求刚性增加,加之我国将全部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国内木材供需矛盾将更加凸显。如何保障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下面,我谨就此热点问题谈点个人拙见。

  我认为,要保障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大力发展优质用材林、适度发展木材进口、深入发展木材节约代用的三大发展战略。

  一、大力发展优质用材林

  大力发展优质用材林是保障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林业发展,满足国内木材需求,我国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尤其近十年,每年国家预算资金投入林业建设大都在上千亿元。2014年,全国实际到位各类林业建设资金 4265.47亿元。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 1 727.95亿元。截至 2014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高达149.2亿人次,植树 688.4亿株。我国森林资源也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

  然而,就如有关报道,我国虽然拥有45亿亩林地,并没有像18亿亩耕地解决粮食问题那么好。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还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特别是我国用材林资源严重匮乏。一是国内现有用材林面积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低。根据《2015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提供的数据,在我国现有全部造林面积中,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分别占 19.68%、20.53%、 58.36%、0.66%和 0.77%,生态公益林的比重为 59.13%。二是现有人工用材林树种单一,产材质量差,用途窄。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我国人工林每公顷蓄积量只有52.76立方米。林木平均胸径只有13.6厘米。现有人工林基本上是北方以杨树为主,南方以桉树、马尾松、杉木为主。适合作建筑和家具用材的大径材林木和珍贵用材树种非常少。要改变这种状况,我认为至少需注重以下两方面:

  1、转变观念,政策扶持。 用材林的发展是不能一触而就的,需要漫长的培育期。优质用材林的发展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因此,我认为,各级政府,尤其是林业主管部门,应把林业工作重心转移到为社会提供优质用材林上,彻底改变只注重扩大森林面积和覆盖率,不注重优质木材生产力的政绩观,要从国家木材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高度重视优质用材林的发展,加大优质用材林发展政策扶持。要认真学习借鉴新西兰、芬兰、加拿大等人工用材林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在《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全国用材林长远发展规划,加大对优质用材林的投资比例,在国家储备林规划基础上,加快建设国家优质用材林基地。同时,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减少一般用材林各种补贴,取消人工林限额采伐管理,保障各项政策有利于优质用材林的发展。

  2、转变方式,科学造林。 植树造林是讲科学的,什么地方适合什么树生长?树什么时间种,如何种?也是由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条件所决定的。因此,我认为各级政府,尤其是林业主管部门,应引导全社会自觉按照自然科学规律开展植树造林。应加大用材林种苗培育和植树造林科学技术研究投入力度,特别是注重适合我国不同区域生长的落叶松、红松、云杉、冷杉、樟子松、水曲柳、榆木、椿木、樟木、柚木、楠木、黄花梨等优质用材林种苗培育,大力支持发展乡土树种种植和管护技术。同时,要改变大搞群众性、运动性、形式主义的植树造林传统管理方式。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真正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采取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公司化植树造林及后期管理,提高林地使用效能,降低造林成本,提升造林质量。

  二、适度发展木材进口

  在我国木材供不应求的特定时期,适度发展木材进口,是满足社会木材需求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木材加工与木制品制造大国。木材与人造板及家具等主要木制品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每年全口径木材资源需求大约在5亿立方米左右(含造纸、薪炭材、农民自用材等需求)。其中,建筑与工业消耗商品木材(原木+锯材)一般在1.5亿立方米左右,其资源来源主要自两部分:一半来自国产商品木材,一半来自进口木材。2014年我国商品木材对外依存度已超过50%。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这预示着到2020年我国木材需求还将刚性增加。如果达到世界人均年消费木材0.58立方米水平,我国每年木材需求总量将超过7亿立方米。木材刚性需求增加,短期内靠国内木材资源难以支撑。正是由于国内木材资源缺口太大,国外木材发达国家也非常看好中国市场。

  然而,我国木材进口也面临实际困难。一是进口资源限制过多。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或地区限制原木出口,尤其是濒危物种国际公约对珍贵木材贸易限制,我国实木家具用硬木进口资源越来越受到限制。二是进口木材价格不断上涨。近几年,由于部分木材出口国关税大幅上涨,加之国际森林认证等绿色环保认证制度的推行,以及木材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和劳动力等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木材价格有增无减。2013 年原木进口单价较2003 年上涨114.4%,锯材进口单价较2003年上涨31.6%。三是进口木材信息不畅。目前,行业信息不够完善,国内企业信息相对封闭。四是进口木材国家扶持政策不到位。目前进口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海关估价等管理部门对进口木材还没有建起绿色通道,检疫区布局不合理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国家也没有向植树造林那样对进口木材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要改变这种状况,我认为至少需注重以下两方面:

  1、加快构建国家木材进出口绿色通道。 首先,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国木材对外依度已超过50%的严峻形势,建立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协调木材进口相关的木材资源、外贸、海关、检疫等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研究出台有利于木材进出口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研究建立国内木材进出口贸易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从国家战略层面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确定路线图。二是发挥国内外木材进出口行业组织的作用,争取我国木材与木制品贸易企业在国际市场话语权和议价能力。三是彻底取消国内林业部门对进口木材的运输证和检疫证管理等不合理的规定,打通国内进口木材流通绿色通道,降低木材进口成本。国家应比照造林补助政策,对进口木材给予政策鼓励,激发木材进口商的活力。

  2、加强与木材主要出口国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各国木材与木制品相关协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全球木材信息资源共享。发挥木材行业组织作用,利用互联网、全球木材论坛等多种交流平台,加强与各国木材协会、相关会员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我国外贸、海关、检疫等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指导国内外木材行业组织和木材进出口商,按照公平贸易规则,本着双方合作共赢的理念,开展未来的木材贸易合作。同时,世界各国都应尽量减少木材进出口限制措施,为全球木材贸易提供便利,降低木材与木制品流通成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协调国际木材行业组织、机构,抓紧研究制定全球木材通用规则及国际通用标准,包括木材采伐、运输、贸易规则,木材等级标准、木材检验检疫标准等,规范世界木材贸易秩序。同时,发挥各国木材行业协会优势,签署国家及协会间木材采伐、运输、贸易规则、木材等级标准、木材检验标准等互认协议,加快全球木材产业融合。

   三、深入发展木材节约代用

  发展木材节约代用是中国国情的必然选择。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依赖进口木材满足社会需求不论从经济上,还从政治上看都是非常危险的。为了满足国内木材需求,维护生态平衡,我国政府一直倡导木材节约代用。早在1951年8月周恩来总理就亲自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木材节约办公室(经过政府机构改革,现改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发展工作。近些年,随着世界各国对森林保护越来越重视。我国政府也更加重视木材资源合理利用。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又明确提出实施木材加工机械数控化工程、木材保护工程、废旧木材再生利用产业化工程、环保型代木工程等重点工程。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两个《通知》下发后,我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成果显著。1980年至2015年全国节约代用木材总量已超过10亿立方米,相当于增加16亿多立方米森林立木蓄积,新增人工林面积3000多万公倾,减排二氧化碳约30亿吨。

  然而,我国木材资源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目前,由于我国木材生产和消费方式还不够合理,木材加工水平相对落后,产业集中度低,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机制尚不健全,木材资源浪费现象还比较突出,木材节约代用仍有巨大潜力。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木材综合利用率超过90%,我国仅为70%左右;国外木材防腐比例一般为商品木材的15%以上,我国仅为3%左右。据测算,我国每年节材代木的潜力大约在1亿立方米左右。因此,深入发展木材节约代用,对促进木材资源高效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抑制森林超限额采伐,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我认为,要深入发展木材节约代用,至少需注重以下两方面:

  1、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木材节约代用法规标准。 我国各级政府应把木材节约代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来抓,尤其是国家资源节约主管部门,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抓紧研究制订《全国木材节约和代用发展规划》和《中国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政策大纲》,加快促进木材节约代用的法制建设,对生产、建设、消费等各个领域的木材节约代用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木材节约代用标准、检验、认证和监督体系。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对木材节约代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加快实施木材加工机械数控化工程、木材保护工程、废旧木材再生利用产业化工程、环保型代木工程等重点工程,鼓励发展木材节约代用,限制不合理生产、使用木材和浪费木材的行为。

  2、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营造全民节材代木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木材和代木产品生产、流通等相关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强国内外木材节约代用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总结借鉴国内外木材节约代用好的经验,引导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扩大产业规模,提高木材与木材代用产品质量,实现木材与木材代用品资源合理、高效、循环利用。同时,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全民节材代木氛围,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全生命周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木材和合理使用木材代用品的自觉性,促进木材节约代用深入发展。

  我相信,只要我国政府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大力发展优质用材林、适度发展木材进口、深入发展木材节约代用的三大发展战略,我国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就一定会得到有效保障。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