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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研究(2010年)

   摘要:本文阐述了木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及主要内容、构建木材保护标准体系的关键因素和发展策略,提出推进木材保护标准建设需要政府主导、协会牵头、企业及科教部门参与,同时要加紧培养标准化人才、加强木材保护基础研究、加快制修订目前急需的相关标准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 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标准


   1 引言

  标准化是综合性的技术基础和科学管理手段。健全的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是木材保护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中明确提出要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延长木制品使用期限,实现木材保护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同时,明确提出到2010年我国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的目标。经过近几年木材保护行业同仁的努力,目前,我们已经基本建立起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木材保护标准体系。2005年发布的国家《2005—2007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2008年发布的国家《2008—2010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已将木材保护标准体系纳入其中节材标准分体系中。今年6月,国家标准委又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40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和商务部的部署,木材节约发展中心组织制订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木材节约代用标准体系》。其中,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标准体系框架及主要内容

  2.1 标准体系框架

  建立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框架,是实施木材保护标准化的工作重点,是提升我国木材保护技术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木材保护就是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手段对木材及其制品进行保养、维护或功能性改良,减少或避免因气候因子、生物因子、化学因子、物理因子等侵害,延长使用期,提高使用价值的过程。其内容主要包括木材防腐、防变色、防霉、防虫(蚁)、阻燃、干燥、改性、热处理、尺寸稳定化、增强、染色等。根据木材保护主要工作内容及内在关联性,初步提出木材保护技术的标准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木材保护标准体系

  从图1可以看出,标准体系呈现分层的树状结构,包括5大类。

  2.2 主要内容

  2.2.1 木材保护基础通用类标准

  包括木材保护行业基础和共性技术方面的标准。如《木材防腐术语》、《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等标准。

  2.2.2 木材保护管理类标准

  为规范木材保护管理而制订的标准,主要分为行业管理方面的标准、生产管理方面的标准、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实验室管理方面的标准等。如《木材保护管理规范》、《防腐木材生产规范》、《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木材保护实验室操作规范》等标准。

  2.2.3 木材保护产品类标准

  主要是对木材保护相关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储存、以及工艺要求提出规范要求。可以分为木材保护药剂方面的标准、木材保护产品方面的标准、木材保护生产设备方面的标准。例如:《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腐剂  铜氨(胺)季铵盐(ACQ)》、《防腐木材》、《铜氨(胺)季铵盐(ACQ)防腐剂加压处理木材》、《真空和(或)压力浸注(处理)用木材防腐设备机组》等标准。

  2.2.4 木材保护方法类标准

  为规范木材保护生产处理工艺以及试验、检验、分析、抽样、统计等各类技术活动的方法而制订的标准。可以分为木材保护处理工艺方面的标准、检验检测方面的标准、抽样方法方面的标准等。如:《水载型防腐剂和阻燃剂主要成分的测定》、《自动电位滴定仪和十二烷基硫酸钠、海明1622测定防腐木材中季胺盐的方法》、《防腐木材化学分析前的湿灰化方法》等标准。

  2.2.5 木材保护产品工程应用类标准

  主要规范木材保护产品在工程建设等应用方面的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等。可以分为操作规程方面的标准和施工规范方面的标准。如《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等标准。

   3 标准体系的构建关键和发展策略

  木材保护技术是技术视角、过程视角、结果视角等多维视角交织的复合体,因此也决定了木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的复杂性和复合性。

  3.1 标准体系构建的关键

  (1)准确提炼并归纳技术维、过程维、结果维中的标准化需求内容,并进行合理分类。科学规划系列标准,理顺标准和标准之间的内在关系,避免不必要的交叉、重叠与遗漏,并保证标准的易理解性和易操作性。从木材保护技术内在规律出发,建立起既遵循木材保护发展的内在规律,同时又满足现实国情需要的木材保护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的基本原理建立木材保护标准体系,依据木材保护内在属性,划分层次和分类。木材保护标准体系要在充分依据标准体系建立方法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建立,相互之间应层次清晰、合理,标准之间体现出衔接、配套关系,避免交叉。

  在确定标准项目时,体现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优先制订当前木材保护行业亟需制订的标准,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制订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标准。

  (2)从实际出发,适度引导。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发展具有起步晚、资金不足、技术较薄弱等特殊性,因此,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度引导,逐步向现代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依照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逐步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木材保护相关标准体系。

  (3)保证标准体系的可扩展性和柔性。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是一个较长的实现过程,在确定标准项目时,既要考虑到目前的需要和发展水平,也要对未来的发展有所预见,使体系表留有可扩展的空间,在应用过程中可以不断修正和完善。

  (4)选择适用的结构图、模型等表示方式,清晰表示体系构架和相互关系。

  3.2 发展策略

  为了保证木材保护技术标准化工作稳步而快速地发展,应采取下列几项发展策略:

  (1)初步制订木材保护技术的标准体系框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2)在建立木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后,做好体系的任务分解,理清工作的阶段性重点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充分发挥企业、高校、检验检测机构和标准化机构相结合的优势,进行标准的动态修正,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4 推进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的对策建议

  4.1 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

  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经济需要标准,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场需要标准,用户和消费者也需要用标准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政府要鼓励木材保护标准的制订,对标准的制修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要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4.2 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制修订木材保护相关标准

  发达国家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主要依靠标准化协会或专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的制订以及政府所支持的经费管理。比如美国木材保护者协会,制订的木材保护标准(AWPA Standard)达110多个。这些标准不仅在美国使用,还被其他国家广泛引用和参照。国外这种主要依靠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模式已经有上百年历史了,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完善和发展。我们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将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要切实做好木材保护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充分发挥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的积极性,克服困难,脚踏实地的做好标准计划项目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积极采标。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可以指导生产、检验、使用的规范标准,保障生产企业、流通市场以及用户的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提出和制订新的标准的同时,要注意对已发布实施标准的修订。标准的修订,是在对前一个过程的经验和问题的总结基础上,依据客观环境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对标准提出新的目标,以新经验取代旧经验,是实践经验的深化和提高过程。

  近年来,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在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包括:2004年,在商务部的委托和指导下,完成了《中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研究》,提出了中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框架。2006年和2008年,先后参与了国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研究与起草,对木材节约代用和木材保护的现状、相关标准制订情况、标准体系框架、国外相关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等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木材节约代用标准发展规划,并被纳入了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之中。申报成立全国木材保护标准技术委员会,经过商务部、国标委、林业局等部门协商,同意成立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材防腐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日常工作由商务部管理。2005年以来,中心承担组织起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共53个,已经并发布实施的行业标准14项,通过专家审定并在国标委待批的5项,进入送审阶段的7项,正在起草和征求意见的27项。

  4.3 加紧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强木材保护基础研究工作

  标准化人才是建立标准化工作的最重要的基础。木材保护标准化人才是能够掌握国际国内木材保护技术发展状况以及相关企业发展动向、了解木材保护行业的发展战略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策略、具备一定木材保护专业技术以及标准化知识等的专业人才。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设立相应专业,通过正规学习和教育,培养出高素质的木材保护专业人才,致力于木材保护事业,在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建立培训班,对现有从事木材保护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提升理论水平,总结实践经验,为标准的制订、实施和信息反馈提供帮助。

  标准的制订,特别是技术、检验等标准的制订,需要做大量基础性工作,在不断实践中,总结积累经验,对标准方法、指标等提出适用规范。目前木材保护标准的科研基础还很薄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有条件的学院、科研院所、企业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扎扎实实做好木材保护科研基础工作。

  4.4 正确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

  要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标准与生产是密切相关的,现代化的生产离不开标准。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外交往增多,进出口业务扩大,特别是国外产品大量涌入我国市场,国内工业产品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运用标准化为发展我国木材保护行业服务,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如何更多地利用标准为我国木材保护企业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第37届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为小企业创造大效益”,标准能给跨国企业、政府和社会普遍创造效益,同样,标准也能为中小企业创造效益。有条件并有积极性的企业应积极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制订、实施标准,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管理、技术水平。

  4.5 建立监督检验机构,完善标准反馈渠道

  标准的实施,应该由权威机构监督检查,对标准的实施效果、生产是否按标准执行、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做出评价,并能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据。目前我国不少厂家和用户苦于没有权威检测机构为他们的产品做出权威性的检测结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建立,是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为推动木材保护发展而筹建的专业检测机构。该中心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与委托,主要承担第三方公证性的社会职能,从事木材防腐剂和防腐木材及其他木材保护产品及药剂的质量监督检测,为木材保护标准的实施、反馈创造了有利条件。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木材保护标准信息反馈渠道,全面收集标准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效果和出现的问题,这有利于对标准的修订和提高。通过标准信息反馈系统,把信息源连接起来,以保证获得足够量的、准确可靠的适用信息并及时处理和加工传递,才能对标准系统控制起到支撑作用。

   5 结束语

  本文通过建立木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并对标准体系主要内容的描述,明确了木材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关键、发展策略,提出了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需要我国标准化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相关协会、企业间紧密合作,共同完善木材保护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以及要加紧培养标准化人才、加强木材保护基础研究工作、加快制修订目前急需的相关标准等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给木材保护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我们要抓住机遇,扎扎实实做好木材保护标准化工作,促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健康稳步地发展,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马守华 张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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