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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木结构工程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木结构工程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木结构产业分会各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鼓励具有低碳、节能、环保的木结构建筑发展,深入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提升建筑发展质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木结构产业分会现开展第四批木结构工程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请示范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施工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应从事木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3年及以上,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木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优先。 3.被推荐项目应为2019年7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工程设计具有创新性,施工安装技术先进。 4.被推荐项目应在木结构建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规模水平和代表性。 5.被推荐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可作为牵头申报单位,并应优中选优进行申报。 6.国家级、省级等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可优先推荐。 (二)申报数量。同一单位申报项目的数量不超过3项。 (三)申报领域。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民宿酒店、体育场馆、学校幼托、园林景观、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等。 二、组织推荐工作 (一)组织单位。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木结构产业分会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申请示范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木结构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详细文字介绍(含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施工难度、建筑特点等); 4、项目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或能够证明所申报项目通过验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文件; 5、提供项目竣工后的高清图片至少10张; 6、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报送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木结构产业分会秘书处。 (四)示范项目推广工作。推荐示范项目将授予荣誉证书,并将优秀项目编入《中国木结构产业发展报告(2022)》,并通过预制建筑网、《中国建材报》、《城市建筑空间》等权威媒体推广。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 联系人:关松岩15710039086(微信同号) 余小溪 18600345591 沈 杨 15601122532 联系电话:010—68705020/68705055 附件:木结构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表 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木结构产业分会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