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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甲醛限量标准服务美好生活

时间:2022-04-08     【转载】   来自:林草中国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生产国、消费国和国际贸易国。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1》的统计,2020年中国人造板产量为3.11亿立方米,中国人造板产品消费量约2.96亿立方米。根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统计,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木竹地板销量为4.12亿平方米。人造板及其制品质量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为筑牢人造板及其制品环保质量红线,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2000年以来,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GB 18580-2017)、《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和《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GB/T 39598-2021)等3项标准,有力地推动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标准保护消费者健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甲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人造板、木质地板等木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含甲醛的胶黏剂,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出一定量的游离甲醛,危害消费者健康,影响人居环境质量。世界各国对此都高度关注,并严格规范管理。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2000年前后,社会各界反映室内装修污染严重,其中作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主要原料和产品——人造板及其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没有标准规范,消费者健康无法保障,市场监管缺乏依据。为此,原国家质检总局下达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等10项“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并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参考借鉴欧洲标准,并充分考虑国内产业发展实际,将甲醛释放量根据产品种类和甲醛测试方法,分为E1和E2级。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空白,对控制室内甲醛污染、提高人造板产品环保性能、保护消费者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为政府监管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提供了执法依据;二是减少甲醛等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极大地降低了室内污染程度,满足了消费者对家庭装饰装修用环保材料和制品的迫切需求,保护消费者健康;三是推动了新型低毒或无毒环保胶黏剂、多种无醛胶黏剂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我国人造板产业技术进步;四是增强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对环保指标和产品质量的高度重视,促进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人造板产品质量。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标准发布后,细木工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02年59.1%提高至2016年95.0%;胶合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02年82.1%提高至2016年98.0%;纤维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03年73.2%提高至2015年94.3%;刨花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10年60.4%提高至2014年94.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12年87.8%提高至2015年95.3%,极大提升了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质量水平。

2006年前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先后发布了新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随着社会进步和消费者对消费品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也要求提高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原来的技术指标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求,200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适时下达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启动对该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7年4月22日新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正式发布。

新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坚决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关切,提高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要求,标准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接轨。GB 18580-2017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小于等于0.124毫克每立方米,限量标识E1,取消原标准的E2级。新标准的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893:2016《木质人造板 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 干法纤维板》的规定一致;所有产品统一采用“甲醛释放量测定—1立方米气候箱法”检测,与国际标准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 第1部分:1立方米气候箱法》检测方法一致,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GB 18580-2017的发布实施,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提升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指标要求,迫使只能生产原标准E2级产品的企业停产或关门,推动企业引进低甲醛、无甲醛添加的胶黏剂新技术进行转型升级,生产更环保的产品,有力地推动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的绿色发展。

标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人居环境安全

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旋律,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绿色环保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需求,加快促进人造板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牵头制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和《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GB/T 39598-2021)2项国家标准于2021年3月9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于2021年10月1日实施,并被《中国标准化》评为2021年度中国“最受关注标准”。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国家标准规定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判定规则。该标准适用于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材、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等室内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将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分为E1级(≤0.124毫克/立方米)、E0级(≤0.050毫克/立方米)和ENF级(≤0.025毫克/立方米)3个等级,这是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基础上,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进一步细化分级,其中ENF级是目前国际上对人造板及其甲醛释放限量最严格的要求。该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推动广大企业生产和推广不同环保等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大力推动低甲醛、无甲醛添加胶粘剂如异氰酸酯胶黏剂和大豆胶胶黏剂等的广泛应用,可满足消费者对更环保、更绿色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需求,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推进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基于极限甲醛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GB/T 39598—2021)国家标准给出了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计算方法和需考虑的要点等信息。该标准适用于室内家具、橱柜、木质门、木质墙板、木质地板等木质制品使用的人造板承载限量。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消费者室内装饰装修选用合理的人造板数量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对保护消费者健康、消除室内环境污染和促进人造板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者 段新芳 编辑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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