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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草局对省人大代表《关于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答复

时间:2021-11-11     作者:竹质建材分会【转载】   来自:网易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68号建议答复的函

川林产函〔2021〕439号 

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8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贡市地处川南经济区,是我省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截至2020年底,全市竹林面积45.9万亩,其中现代竹产业基地面积23万亩;竹产业总产值16.5亿元,全省排序第七位;在全省的占比分别为2.5%、2.4%和2.3%,同比共处川南经济区的宜宾市和泸州市无论是立竹量、商品竹年销量、竹制品年产量、竹产业年产值还是竹业经济综合实力等都存在较大差距。针对您提出的“无林地新造竹、基础设施薄弱采运难、产品加工趋同效益差、竹业科技创新不足”等问题,我局将会同川竹产业协同单位、自贡市林草主管部门等结合实际给予帮助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在不破坏生态、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利用收储农村“四荒”地及闲置建设用地保障重大竹产业项目、竹林生产经营配套设施建设等用地需要。省林草局今年初,印发继续深化竹林风景线建设高质量发展竹产业十条措施(川林发〔2021〕1号),进一步明晰了全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明确阐述了推进机制,规划编制,设施短板,质量提升,加工转化,科技支撑,产品营销,管理服务10个方面的主要举措。同时,自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明确答复在下一步编制《自贡市国土空间规划》时,将科学合理布局好国土绿化空间,特别是竹产业等林业发展空间。

二是切实落实要素保障。结合产业发展和地域实际,将从竹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装备改造、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参与竹林基地建设,将竹林基地培育纳入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现代林业产业等项目支持范围。将竹区道路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地方债券、涉农有关工程项目支持范围。将笋用竹林的灌溉设施建设纳入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范围,竹产业机械统筹申请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补贴目录。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竹林基地培育、竹区道路建设、竹产品加工或竹旅游开发等项目,申报省有关重点项目计划。对企业引进浆纸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积极争取财政补贴。竹产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优先纳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对竹精深加工发展成效显著的重点地区给予奖补资金激励。自贡市财政也将继续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推进竹林风景线建设和竹产业发展。

三是支持现代竹产业园区创建。省委“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明确把发展建设现代竹产业园区作为川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强力推进,相继出台《四川省现代竹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现代林(草)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园区建设实行星级评定、动态管理。自贡市林草主管部门应整合现有资源要素,补短板、强弱项、上台阶,抓紧集中打造至少1-2个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整、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省级竹产业园区,并按程序向省林草主管部门申报。达到省级园区培育和认定范畴的,省财政将按标准给予一定奖补,奖补资金可集中用于低产低效林复壮改造、基地质量提升、园区加工企业技改扩能、地方和企业知名品牌培育、产品展销或新型经营主体的奖补与贴息、园区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感谢您对我省竹产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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