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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推动木材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百日行动”方案

时间:2021-06-22     【转载】   来自:中木协

 为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太仓港木材产业转型及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整改工作会议纪要》相关任务落实,加快打造更高品质的现代田园城市,太仓市特制定木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清理整治目标

按照“优化提升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对木材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清理、淘汰秩序乱、隐患多、污染大、风险高的木材堆场和木材加工企业,统筹推进原木进口减量工作,严控原木陆路出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木材市场从进口木材集散地向交易中心转型,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绿色健康的产业环境,确保2021年9月30日前关闭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停用熏蒸池,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市木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各区镇要认真组织人员逐村、逐组开展木材堆场、木材加工企业排摸工作,做到辖区全覆盖、应查尽查、不留死角。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两违”建设,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如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等手续),是否配套相应的环保、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各区镇,参与单位:资规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联动中心、消防大队)

2.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区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牵头抓总,保质保量、一着不让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工作原则,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无证无照、证照手续不齐全,环保、消防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采取责令限期停产、自行拆除、违法占地清空等措施,全力以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区镇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工作,系统谋划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坚决取缔不合规木材堆场、木材加工点,努力推动合规点按照“三优三保”工作方案腾出空间,盘活存量用地。建立部门挂钩推进工作制度(附件1),挂钩联系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挂钩区镇协调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要加大道路安全巡查,对木材运输车辆超载超限、飘洒滴漏、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各区镇、港口委,参与单位:公安局、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联动中心、消防大队、海关、供电公司)

3.积极打造监管网络。港口委要督促各码头运输车辆禁止向非法或已纳入整治清单的木材堆场、木材加工企业运输木材,对所有木材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电子围栏。整治期间,严把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关口,凡办理含有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和木材运输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经各区镇整治工作专班备案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在“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合规企业及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疏堵结合,适时建立白名单制度。(牵头单位:港口委,参与单位:公安局、资规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时间步骤

1.调查摸底、研究部署阶段(6月5日~6月15日)。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太仓市木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太仓市木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木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各区镇对照工商登记的系统数据,对辖区内木材堆场、木材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核实梳理,明确木材堆场、木材加工企业的整治清单(附件3)。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9月30日)。

各区镇按照整治计划表内容,对整治清单内的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工作,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附件4),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一患两照(整改前、整改后照片对比),逐条逐项抓好整治落实,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整治到位,建立木材堆场、木材加工企业治理档案,定期向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企业列为关停淘汰对象,坚决予以取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切实按照整治方案的内容、分工和时限要求落实整治工作。

3.总结巩固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木材堆场、木材加工企业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治理成效。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我市非法木材经营加工回潮的严峻形势,把握非法木材堆场、木材加工点对我市城市形象、群众生命健康损害的严重性,全力以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按职能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区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成效。

 2.建立工作专班,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从公安、工信、资规、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市木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镇推进整治工作,定期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刊发工作简报。整治工作专班召集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木材行业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有关工作进行通报和督查。遇到重大问题急需协调解决的,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联系,各区镇根据工作安排及时通报本次专项整治情况,实行一周一报,每周五报送《太仓市木材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就日常的调查、检查、执法等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市整治工作专班。

3.加大宣传引导,建立奖惩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营造氛围,采取联合惩戒、公开通报等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促使业主自觉履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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