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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司关于开展第三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时间:2021-04-16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司关于开展第三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科创字〔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各直属研发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林发〔2019〕22号),按照我局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第三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林业和草原系统内高校和研发单位,以及承担我局科研项目或科技平台任务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中的人才和团队。 二、推荐方式 1.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本地区系统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中的人才或团队,局直属研发单位、与我局共建高校及其他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可自主推荐。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每人可推荐人才不超过2名、团队1个。 3.各单位推荐的人才和团队需在本单位综合评价后进行先后排序。 三、条件要求 推荐人才和团队成员应热爱祖国,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具有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一)林业和草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 在林业和草原重点领域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在所在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 —— 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省级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 ——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林业和草原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课题经历。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带领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潜能。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国林业和草原重点发展需求,属于国家和行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团队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或建设项目、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我国林业和草原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 ——团队负责人责任心强,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威信,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把关,坚持优中选优,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2.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推荐表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1份),以公文形式(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院士提名推荐者,经院士签名后将推荐表寄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同时,均须将推荐表word电子版发送至kjsjh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请采用“人才申报+单位”,并附推荐人选及团队负责人的电子版照片)。 3.对推荐的人选、团队,我司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了解、论证和咨询,对人才、团队“五年培养计划”落实好的单位给予优先支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提出建议名单,按照管理程序予以公布。 4.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违背科研诚信、学术行为不端等情形的,发现后即强制退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刘烜孜 010-84238700 电子邮箱:kjsjhc@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司创新发展处(邮编:100714) 附件: 1.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汇总表 2.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推荐表 3.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