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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木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时间:2020-07-27     【转载】   来自:研究室

关于开展木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是企业的“经济身份证”,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促进企业在招商引资、招标投标、市场营销、融资信贷等经济活动中的成功率,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较高的信用等级是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和进入资本市场的“通行证”,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企业信用等级还是国家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良好的信用等级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资金补贴和奖励评优的重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印发的《关于改进行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17〕1号)提出的“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对信用评价活动及结果负责”的要求,我会将按照《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木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给予全方面的扶持,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请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等级及要求

1、评价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共五级,AAA级为最高等级。

等级评价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复审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

2、评价指标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总分100分,将从企业基本素质、经营管理实力、企业财务实力、公共信用记录四个部分进行评价。

(1)企业基本素质(权重比例25%)。

(2)经营管理能力(权重比例30%)。

(3)企业财务实力(权重比例35%)。

(4)公共信用记录(权重比例10%)。

总分80~100分为AAA级,70~79分为AA级,60~69分为A级,40~59分为B级、10~39分为C级。

二、评价程序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公告”的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填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请。秘书处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企业。

3、审核评价。组织专家对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进行审核,提出信用等级评价意见。

4、结果公示。秘书处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将等级评价结果在网上公示。

5、颁发证书。通过审核的企业将授予相应的等级证书。

三、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常年受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并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如对相关事宜进行咨询,请联系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中煤资源大厦7层

联系人:余小溪 18600345591

电话:010-68705055

邮箱:cwpia2011@163.com

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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