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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名单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名单的通知 林科发〔2020〕46号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建设工作安排,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局决定设立第二批60个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以下简称“长期科研基地”),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林科发〔2019〕1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长期科研基地的指导管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承接各类科学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普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支撑保障我国林草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归口管理单位要在2020年年底前将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60个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