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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林覆盖率从7.73%到22.1%绿化接力代代相传 自治区成立之初,内蒙古有林地面积1.37亿亩,其中人工林只有67.5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7.73%。 进入新世纪,内蒙古生态建设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2001年,自治区党委在第七次党代会上确立了“把生态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的建设目标。2006年,自治区党委在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屏障。2011年,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首次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写入报告。2016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 整体遏制局部好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完成营造林面积7027万亩,累计完成国家重点工程4040万亩,自治区投入专项资金32.5亿元用于造林绿化,建成了多伦县樟子松、翁牛特旗综合治沙、赤峰市经济林、通辽市城郊森林、呼伦贝尔沙地综合治理、阿左旗梭梭林6个百万亩基地,包头、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赤峰、鄂尔多斯5个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3年,内蒙古启动了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奖补资金12亿元,在六大重点区域造林绿化848万亩。 内蒙古拥有天然草原13.2亿亩,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草原经营体制改革,制修订一系列草原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区天然草原植被平均覆盖度从本世纪初的30%提高到44%。 2012-2016年,内蒙古开展了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68万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9亿元。新增4处国家级、3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国家湿地公园53处。目前,全区湿地总面积9000多万亩,居全国第三位,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50处,总面积1.57亿亩。 民生福祉同步改善 以“两补偿”“两带动”为抓手,全区积极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偿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达1.15万人,在贫困旗(县)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7亿元,7.6万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积极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安排国家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10.2亿亩,140多万户、490万农牧民受益。将国家下达的林业重点工程任务的近80%向贫困地区倾斜,完成建设任务656万亩。2018年下达贫困地区林业产业化资金670万元,带动1129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近2000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把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内容,林业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全区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产业试验示范基地,涌现出一批以技术创新为特点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 展望未来,内蒙古在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征程中,将续写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