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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等七城市荣获住建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近日,住建部公布了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河北沧州市等4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首次命名。

  从1992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约有半数城市(310个)、1/10的县城(212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城市创建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生态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住建部表示,与创建之初相比,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量大幅度增长,城市绿地总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了6.3倍,城市公园面积增长了8倍。同时,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已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6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绿线管制和公示制度,大树移植、大草坪、大广场建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侵占公园绿地建设经营的私人会所等违规项目得到全面清理。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住建部表示,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一是更加注重城镇园林绿化品质的提升,二是更加注重亲民、便民、惠民服务水平;三是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最后是更加注重城乡生态空间的统筹。 据了解,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绿色出行分担率、黑臭水体治理、水体水质达标率、自然降水回渗率、热岛指数、林荫停车场建设等。

  首批命名的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41.25%、45.98%、93.27%、99.30%、99.33%和16.16平方米,分别比全国平均值高出5、5.8、3.1、7.5、4.8个百分点和3.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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