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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成立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成立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同意,成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贯彻落实工作。

  组  长:刘卫军

  副组长:许增德、许武何、董乐群、薄昱民

  成  员:黄继先  办公室主任

  梁  钢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仲书  法律部主任

  葛红梅  认可部副主任

  李春江  认证部主任

  顾绍平  注册部主任

  乔  东  实验室部主任

  陈  英  国际部主任

  潘丽芬  财务部主任

  刘先德  科标部主任

  崔红卫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庞  翔  信息中心主任

  刘宗德  研究所所长

  肖建华  认可中心主任

  生  飞  协会秘书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主  任:黄继先

  副主任:张磊柱、王学胜、刘昌宙、王昆、黄斌、沈军、唐冀平、王瑞峰、王晓冬、谭敏清、林峰、刘克、董德山

  详见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见附件)。

   附件: 国家认监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


国家认监委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统筹规划,顶层设计。 按照 “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完善顶层设计,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防止碎片化现象,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把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 “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发展短板,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标杆引领,示范带动 。 鼓励各地方各部门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大力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域、行业、项目等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示范标杆。认真总结推广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通过3-5年努力,基本实现《意见》的主要工作目标,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国际合作互认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四)创新质量管理工具

  2.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积极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 认可部牵头,科标部、法律部、研究所、认可中心、协会配合 

  3. 开展百万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 认可部牵头,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科标部、法律部、研究所配合 

  5.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 认可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6.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法律部、科标部 

  三、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8.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 认可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10.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 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科标部、研究所、认可中心、协会 

   11.开展万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法律部、研究所 

  四、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13.制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总体方案,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建立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低风险产品逐步调出认证目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优化认证程序,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 认证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15.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机制,完善CCC认证监督抽查和国家监督抽查协同机制,健全CCC目录与HS编码对应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管理,推行CCC诚信示范企业便利化通关模式。( 认证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16.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优化标准体系,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领域研发认证“绿色通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认证部、认可部、注册部、科标部、法律部、研究所 

  (十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

  19.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转变。( 认证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21.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实验室部、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法律部 

  22.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积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认可部、实验室部、法律部、认可中心、协会 

  (十三)完善认证监管体系

  (十四)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

  25.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出台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法律部、科标部、信息中心、认可中心、协会 

  2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 法律部、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 

  27.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 “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法律部、认可中心、协会 

  六、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29.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认可部、认证部、注册部、实验室部、法律部 

  (十八)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

  32.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 认可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十九)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

  35.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打造军转民、民参军的能力验证“直通车”。( 实验室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二十)构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

  (二十一)提高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

  (二十二)加快我国检验检测认证 “走出去”步伐

  (二十三)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

  40.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输出,扩大在相关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提升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能力。( 国际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4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提升协作层次,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提高协作效率。( 认可部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二十五)加强综合保障

  45.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重点产业、高新领域质量认证紧缺人才,健全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办公室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

  (二十七)加强督促落实

  49.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质量强国。( 办公室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p font-size:16px;background-color:#ffffff;text-indent:43px;"="" style="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padding: 0px;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4px;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justify; color: rgb(62, 62, 62);">  50.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分析研究和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建立贯彻落实工作的长效机制。( 办公室牵头,有关部室、下属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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