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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30     【转载】   来自:中国建材报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巩固去产能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僵尸企业”处置、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得到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安全环保形势持续好转,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多部门从多方面对今年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通知》表示,要准确把握今年去产能总体要求;全面巩固去产能成果;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煤炭上大压小、增优汰劣;积极稳妥推进煤电优化升级;加快“僵尸企业”处置。严格控制产能总量;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预期工作;多措并举提高职工安置质量;依法依规推进资产债务处置;提高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加强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监管。

坚定不移作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不动摇

■本报评论员 杨洸

化解产能过剩是建材行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将化解过剩产能落到实处,将相关工作抓实抓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家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出台政策严禁新增过剩产能,将化解过剩产能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细数出台的有关文件,如《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水泥行业部分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均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多个部门三令五申足见国家对相关工作的重视。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内容承前启后、详实可依,展现了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要做好化解过剩产能需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去产能成果,对过往去产能工作全面实施“回头看”,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产能死灰复燃,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提高职工安置质量,妥善解决失业职工帮扶等遗留问题。
在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同时要坚决禁止新增产能,严把项目备案关,从严审核产能置换方案。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禁新增产能对转化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禁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工作。
此外还需完善举报响应机制,探索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机制等。有关地区要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主动发现产能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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